烟台开发区海河幼儿园成立于1986年,隶属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的公办幼儿园,是一所山东省十佳幼儿园。幼儿园分海河新园和海河南园两个园区(新园位于开发区凤台山路12号,南园位于金光小区内)。幼儿园收费包括保教费(552元/月)和伙食费(9元/天)。2016年秋季面向社会招生,具体内容如下:
一、 招生计划
2016年秋季海河幼儿园新园(凤台山路12号)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50人。海河南园(金光小区)计划招收小班幼儿60人(其中面向原曲家台子村民招收10人,面向社会招收50人)。
二、报名条件
凡居住在福莱山街道辖区内、出生日期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的、自有住宅家庭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均为海河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每个幼儿只能报一所幼儿园。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海河幼儿园新园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5日-2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地点:海河幼儿园新园(凤台山路与沭河路的交叉口,凤台山路12号)。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
(二)海河幼儿园南园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地点:海河幼儿园南园(金光小区内)。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
(三)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簿;
2.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幼儿需提供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
3.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暂未办理的,需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收据(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幼儿及父母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幼儿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本上家庭的幼儿,需要提供幼儿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5.开发区福莱山街道办事处辖区户口,租赁住宅家庭的幼儿,需要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家庭的幼儿,需要提供:
②房管部门出具的幼儿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③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7.开发区古现、八角、大季家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户口,在福莱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租赁住宅家庭的幼儿,需要提供:
①房管部门出具的幼儿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②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四)录取方式
1.幼儿园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以提供有效证件资料为依据。确定有效名单后,于6月30日下午15:00在幼儿园门前公布结果。
2.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进行计算机派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计算机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将邀请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公证处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五)办理录取、入园手续
被录取的幼儿,请家长于7月8日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幼儿园参加新生家长会并办理入园手续。
海河幼儿园新园咨询电话:6382207-800 6380633
海河幼儿园南园咨询电话:6388867-8001 6377238
开发区教体局监督电话:6396279
海河幼儿园
2016年6月17日
|